其實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之間還是有區別的,比如法律性質、權利主體、參與主體、涵義不同、發生概率、管理區域、管理內容、管理體制等各個方面給大家做個詳細的分析。先給大家來普及一個小知識:“物業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
其實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之間還是有區別的,比如法律性質、權利主體、參與主體、涵義不同、發生概率、管理區域、管理內容、管理體制等各個方面給大家做個詳細的分析。先給大家來普及一個小知識:“物業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物業管理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買賣等而消失”。
01
兩者之間的區分
法律性質,物業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物業管理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買賣等而消失。物業管理服務是產生于服務提供者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權利主體,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切權利屬于業主,也就是說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和由其組成的業主大會。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只是一個義務主體。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處于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企業的員工成了主體,業主承擔的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參與主體,物業管理活動的參與主體有建設開發商、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等。如果有聘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專業服務企業,則兩者也屬于參與主體之列。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及員工。
涵義不同,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區劃內共有建筑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物業管理服務是指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
發生概率,物業管理的發生是必然的,只要一個物業已存在,就必須存在著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它只是有可能發生,當業主們不愿意或沒有能力進行自我服務時,就需要物業管理服務的參與,物業管理服務的發生才成為可能。
02
物業與社區管理的不同
管理區域,社區管理管轄的范圍不限于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比較廣。物業管理則只針對一個物業管理區域。范圍上來說大多數的物業公司都比社區管理的區域小的。
管理內容,社區管理內容要比物業管理范圍廣,還負責居民的計劃生育、戶口、社會治安、社區文化、黨的政策宣傳等方面。物業管理是與物業相關事務的管理。
管理體制,社區管理除包括主管部門、居委會指導和各方面的工作外還包括計劃生育、市容、環衛等部門在社區的各項行政管理。物業管理是社區管理所包含的,社區管理的內容與物業管理的內容在某些方面也是一樣或相似的,只不過沒有社區管理內容那么多。
其實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之間是有很大的區別的,相信大家在看了這篇之后對兩者的區別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我們平時在了解物業知識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些內容,因為這些內容有時候雖然說字面相似度較高,但是包含的意思有時候是很大的。